企业新闻

广告法免责声明

2024-09-11
本公司全力支持关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实施的“极限化违禁词”相关规定,且已竭力规避使用相关“违禁词”(如**、**)等极限化词汇。如果还有“极限化”违禁词用在本公司网站,本公司申明全部失效。所有访问本公司网站的人员均表示默认此条约,不支持任何发来“违禁词”为借口或理由投诉我公司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或《新广告法》来变相勒索索要赔偿的违法恶意行为!如有发现您感觉不合适的极限词请**时...